[路畅科技中签号]风险早识别、早处置:硬约束早期纠正试点扩展至北京等19个省份《今日汇总》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8月9日,《人民日報》刊發中央金融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王江採訪中,王江談及如何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作出系列部署和要求時談及,要建立風險早期糾正硬約束制度,築牢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風險早期糾正硬約束制度既是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相關要求,也是央行建立具有硬約束早期糾正工作框架的探索。目前,央行已在全國開展了第三批硬約束早期糾正試點,共計擴展到19個省份,北京是第三批試點省份之一。

  近年來,我國積極借鑑國外工作經驗,結合我國實際,針對增量高風險機構探索推動具有硬約束力的早期糾正工作,其中硬約束重點在於強調金融風險必須限期處置,不能形成風險淤積。

  2022年4月,央行印發《增量高風險銀行硬約束早期糾正工作方案》,選取6個試點省份,開展硬約束早糾試點,要求對試點地區增量高風險機構在一年內完成化險任務。“先期選取風險底數基本清晰、沒有高風險機構或高風險機構數量較少的省份開展試點。”對於首批試點省份的選擇,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曾撰文表示。

  據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披露,根據2022年第一季度央行評級結果,試點省份中,有8家銀行爲新增高風險機構,央行分支機構按照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及時下發早糾通知書,對這些機構設置一年早糾期,積極推動、配合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做好化險工作,增量高風險機構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在地方金融風險化解委員會框架下,由各方合力採取強制處置措施化解風險,真正做到“不糾正即處置”,避免出現高風險機構“淤積”。目前,8家地方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已取得了積極成效,對其他地區開展試點工作提供了良好示範。

  孫天琦也表示,“當然,早期糾正不限於高風險機構,對資本充足率不達標等問題機構的早期糾正應更加主動、前瞻。越早着手,化險難度相對越小。”

  通過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與自下而上的試點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優化完善硬約束早期糾正工作方法,形成工作經驗。2023年,央行綜合考慮各地經濟基礎、金融風險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在充分徵求地方意見基礎上,穩妥在8省市推動試點擴圍,不斷推動硬約束早期糾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對高風險銀行,分類有序壓降存量,推動開展硬約束早期糾正遏制增量。2022年硬約束早期糾正試點啓動以來,已擴展到19個省份。”今年6月,央行金融穩定局黨支部撰文披露。

  孫天琦還建議,應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明確硬約束早期糾正機制的法律地位,明確時限要求,增強強制性。借鑑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經驗,結合我國具體實踐,在法律法規上進一步明確對高風險機構採取早期糾正的觸發情形、具體措施和限期整改硬約束。

  金融監管總局相關司局對於“硬約束”也有相關工作安排。金融監管總局恢復處置司談及貫通早期干預和風險處置時表示,建立具有硬約束的早期干預機制,對觸發條件的機構果斷採取強制性監管措施,並明確整改時限要求,防止小事拖大;統一規範高風險金融機構認定標準,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及時啓動處置程序,紮實穩妥開展風險處置。金融監管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表示,健全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和響應機制,及早捕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識別脆弱性機構,強化“硬約束”早期干預,形成“日常監測—問題識別—早期糾正—風險處置”監管閉環。

  在強化新增高風險金融機構處置的同時,存量風險處置也在不斷穩妥推進中。據央行2023年二季度銀行機構央行評級結果顯示,“紅區”(評級結果8-D級)銀行337家,資產規模6.63萬億元(佔比1.72%),較2019年峯值時期壓降近一半。

发布于 2024-09-29 06: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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